关于供暖,山东各地最新通知来了!多地已延长供暖时间

作者:hg 日期:2020-03-14 11:22:01
每年临近供暖后期,是否“看天供暖”成了很多人关心的问题。截至3月13日,山东已有多地宣布延长供暖时间。还有一些城市常规停暖时间原本就较迟:泰安、滨州市为3月20日,烟台、日照停暖时间为3月31日,威海、青岛为4月5日。

  济南:中心城区延长,时间据天气情况定

  为了防止倒春寒等气温变化影响市民身体健康,同时本着“以人为本”的原则,保障因疫情原因居家为主的市民,尤其是老年人、中小学生等群体温暖过冬,济南市政府研究,将中心城区2019-2020年采暖季时间适当延长,延长时间根据天气情况确定。

  青岛:综合四月天气和疫情情况决定

  青岛市供热发展中心表示,会考虑四月份天气以及疫情发展情况,来决定供热期延长情况,最新消息会第一时间告知市民。

  根据《青岛市供热条例》规定,青岛采暖期为每年的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的四月五日(城阳区、黄岛区及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适当调整采暖期)。

  烟台:市区正常到月底,三市将延长

  海阳、招远、栖霞供热本应3月15日结束,考虑到降温因素,为了更好地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三地都已延长供暖,海阳到3月22日停暖,招远到3月25日停暖,栖霞到3月31日停暖。而市区六区供热每年都是到3月31日结束。

  菏泽:供暖免费延长7天

  3月13日,菏泽市召开延长供暖通报会,为全力做好供暖保障工作,菏泽市政府研究决定,将2019-2020年采暖季时间延长7天,至3月22日24时结束。延期供暖期间,供热企业不得另外向居民用热户收取取暖费用。

  聊城:延长至3月25日

  3月11日,聊城市城市管理局发布通知,聊城市集中供暖将延长至3月25日24时。通知中说,根据市委、市政府安排,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,2019-2020年采暖季时间延长至3月25日24时,请各供热企业继续做好供暖服务工作。

  枣庄:延长3天至18日

  3月13日,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,经市政府同意,决定本采暖季在法定供暖期限的基础上,延长供热时间3天,即3月18日0时结束。

  淄博:各区县分别延长

  截至目前,淄博市各区县供暖时间汇总如下:

  张店:延长供暖10天,至3月25日停暖。

  淄川:延长供暖10天,至3月25日停暖。

  博山:延长供暖7天,至3月22日停暖。

  周村:延长供暖8天,至3月23日0点停暖。

  临淄:延长供暖13天,至3月28日8时停暖。

  桓台:延长供暖8天,至3月23日停暖。

  高青:延长供暖5天,至3月20日停暖。

  经开区:延长供暖5天,至3月20日0时停暖。

  潍坊:中心城区先延长7天

  潍坊市决定将中心城区(奎文区、潍城区、坊子区、寒亭区、高新开发区、综合保税区)2019-2020年采暖季供暖时间延长7天,即从2020年3月16日零时延长至3月22日24时。期间不再向城区居民用户加收取暖费。此后,再根据天气情况确定是否继续延长供暖时间。

  寿光市将2019-2020年度供暖季时间进行延长,延长时间根据天气情况确定。

  临沂:若20日前后大降温将调整

  临沂市原定3月20日停暖,当地供热主管部门也表示,如果在3月20日前后出现大幅降温或极寒天气时,会适时调整供暖时间。值得一提的是,临沂各县区停暖时间不一:

  临沭县供暖延长至3月13日;

  沂南县从3月10日延长至3月15日;

  郯城县、莒南县供暖延长至3月15日;

  兰陵县供暖延长至3月20日;

  费县、沂水县:将根据天气决定停暖时间

  蒙阴县:正在研究是否延期供暖。

  德州:齐河县已发布通知

  目前,德州市齐河县发布了相关通知。

  3月12日,齐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发布通知,齐河城区将延长供暖。按照有关规定,2019-2020年采暖季应于3月15日结束。根据未来天气预报,近期我县无冷空气到来。城区集中供热时间延长至3月18日8时。

  济宁:兖州区延长至20日

  3月12日,济宁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《关于延长2019—2020年采暖季集中供暖时间的通知》,经研究决定,将采暖季供热时间延长至3月20日。

  东营:暂未发布。

  (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尹燕燕 综合整理自闪电新闻、德州晚报、烟台日报、掌中淄博、齐鲁晚报等)